“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由亚德客国际集团董事长王世忠先生设立,每年个人出资35万元,长期资助我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并鼓励我院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开展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为充分尊重捐助人的意愿,并激励我院受助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奉献社会,受捐助人的委托,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该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一、助学金设定宗旨:助学、感恩、奉献
二、助学金申报资格
1、我院全日制在籍四年制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合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并依据《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集大诚毅学〔2008〕4号文)认定程序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助学金金额及人数
自2011级新生开始,每学年资助25名贫困新生。资助金额:人民币3500元/人/学年,按两学期发放,即人民币1750元/人/学期。每位同学受资助时间:四年(大一至大四)。
四、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助学金的评定
1、当学年考试考查成绩有两门以上(不含两门)不及格者;或者有一门及以上挂科者。
2、当学年休学、保留学籍、退学跟班试读期间者。
3、当学年留级者。
4、当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60分(合格)者。
5、当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6、当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处罚者。
五、助学金评定机构
1、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王世忠”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助学金评定工作;学院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助学金评定工作。
2、评定工作组。系成立以分管系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评定工作组,负责评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六、助学金的评定时间、程序及发放办法
1、评定时间
每年10月20日-11月20日进行大一新生的助学金评定工作。
2、评定程序
助学金采用个人申报,系评定工作组初审并公示无异议,院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院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资助名单。
3、发放办法
学院于每年12月(具体时间与亚德客慈善基金会协商后确定)举行助学金颁发大会,由捐助人或委托代表到校为受助学生颁发助学金。
七、其他
1、凡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非正当手段获取助学金者,取消并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受助学生应积极帮助他人,每学年担任义工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受助学生每学期与捐助人汇报一次自己的学习及生活情况。
4、本办法由院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