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2012-05-11  点击:

“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由亚德客国际集团董事长王世忠先生设立,每年个人出资35万元,长期资助我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并鼓励我院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开展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为充分尊重捐助人的意愿,并激励我院受助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奉献社会,受捐助人的委托,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该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一、助学金设定宗旨:助学、感恩、奉献

二、助学金申报资格

1、我院全日制在籍四年制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合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并依据《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集大诚毅学〔20084号文)认定程序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助学金金额及人数

2011级新生开始,每学年资助25名贫困新生。资助金额:人民币3500//学年,按两学期发放,即人民币1750//学期。每位同学受资助时间:四年(大一至大四)。

四、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助学金的评定

1、当学年考试考查成绩有两门以上(不含两门)不及格者;或者有一门及以上挂科者。

2、当学年休学、保留学籍、退学跟班试读期间者。

3、当学年留级者。

4、当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60分(合格)者。

5、当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6当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处罚者。

五、助学金评定机构

1、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王世忠”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助学金评定工作;学院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助学金评定工作。

2、评定工作组。系成立以分管系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定工作组,负责评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六、助学金的评定时间、程序及发放办法

1、评定时间

每年1020-1120日进行大一新生的助学金评定工作。

2、评定程序

助学金采用个人申报,系评定工作组初审并公示无异议,院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院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资助名单。

3、发放办法

学院于每年12月(具体时间与亚德客慈善基金会协商后确定)举行助学金颁发大会,由捐助人或委托代表到校为受助学生颁发助学金。

七、其他

1、凡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非正当手段获取助学金者,取消并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受助学生应积极帮助他人,每学年担任义工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受助学生每学期与捐助人汇报一次自己的学习及生活情况。

4、本办法由院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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