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2017-02-18  点击:

各教学院系: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7] 3号),现就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对象范围:福建省生源,尚未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20176月打算首次申请的在校学生。

2.申请要求:即日起至33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http://xszz.fjedu.gov.cn”进行预申请。

3.操作步骤:见附件

4.其它说明: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时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2)完成预申请将方便学生日后正式贷款手续办理,预申请非正式申请,如学生20177月未向贷款银行提交正式申请,预申请将失效。

3)原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进行预申请工作。

4)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部郭老师,电话:6183901

附件:生源地预申请及审核上报步骤.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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