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27号)文件精神,2021-2022学年困难生认定将按照量化测评分数57分及以上为特别困难等级,29-56分为困难等级,25-28分为其他困难等级进行切线,低于25分的不予认定。
据此,学院已完成切线定级,因后续工作程序多,时间紧,请各教学系(院)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1、教学系(院)认定工作组确认认定等级(11月21日前公示结束)。教学系(院)工作组召开会议对初步认定等级进行确认,特别是民主评议分数较低的学生(见附件)情况再次进行了解,如有异议可在听取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对认定等级进行适当微调,并注明详细的调整原因。各教学系(院)将《认定结果公示名单》(系统下载)在本教学系(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系统下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后学生需手写承诺、签名、落款日期统一在10月20日前)、《认定结果公示名单》、《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申请的声明》以及附件1等相关材料于11月22日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1月30日前公示结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困难生认定中民主评议分数较低的学生情况汇总表(名单另发)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