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在我省设立了“兴才计划”助学金。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兴才计划”助学金推荐及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助学金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临时性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5.申报者必须为本学年学院认定的“特别困难”或“困难”等级学生;
6.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
7.“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学生优先;
8.已在校内受过其他类型专项资助的(如亚德客有美助学金、厦门警备区专项助学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助学金、新疆籍专项助学金等),不再重复申报。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每人2500元,一次性发放。
2.资助名额:全院共10名。根据各教学系(院)困难生认定人数,具体名额分配为:信息工程系2人、管理系2人,其他系(院)各1人。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院教学系(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兴才计划”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教学系(院)评审。各教学系(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审工作,确保申报学生家庭确属困难,急需资助。评审结果应在系(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于4月16日前将《申请表》、公示材料交至学工部郭进文处。
3.学院评审。学院召开评审会,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相关材料。
4.资格确认。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5.资金发放。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兴才计划”助学金拨付至学院账户。学院于6月10日前将相关资金转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附件1:“兴才计划”助学金申请表.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