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0)31号)文件精神,2020-2021学年困难生认定将按照量化测评分数48-110分为特别困难等级,22-47分为困难等级,18-21分为其他困难等级进行切线,低于18分不予认定。
学院已完成切线定级,因后续工作程序多,时间紧,请各教学系(院)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1、教学系(院)认定工作组确认认定等级(12月2日前公示结束)。教学系(院)工作组召开会议对初步认定等级进行确认,特别是民主评议分数较低的学生(见附件)情况再次进行了解,如有异议可在听取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进行适当微调,并注明详细的调整原因。各教学系(院)将《认定结果公示名单》(系统下载)在本教学系(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系统下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结果公示名单》、《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申请的声明》以及附件等相关材料于12月2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2月10日前公示结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2020-2021学年困难生认定中民主评议分数较低的学生情况汇总表(名单另发)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