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7月1日,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达了全国各地的低保、孤儿、残疾学生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经学院研究,现要对名单中的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和认定,确保应助尽助。具体说明如下:
1.未按特别困难等级认定的学生
相关辅导员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调整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填写附件2,逐级上报审批。
2.未认定的学生
(1)根据上级要求,属于已毕业离校(含2019届毕业生)或其他原因学籍异动离校的,不予补认定和资助,请在附件1中标明学籍异动情况报送学工部郭进文处。
(2)在校生确属家庭困难,且学生要申请认定的:请各教学院系按照困难生认定程序,由学生本人提交《调查表》(附件3,无需盖章)、《申请表》(附件4)、组织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研究并公示,认定档次一律按“特别困难”等级予以认定。认定中,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新认定的学生将补发本学期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
(3)若学生个人不愿申请,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沟通,了解情况,告知政策,动员学生提出申请。如学生仍拒不申请,可由学生本人出具的《放弃困难生认定说明书》并签名(A4纸规格,左侧留空2.5CM)。辅导员也应做好思想工作,并在说明书中写明工作情况。
3.请各教学院系于7月4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材料、公示材料以及填报完整的附件1报送学工部郭进文处。
附件1:2019年6月全国系统下达的低保孤残学生名单及认定情况一览表(以系为单位发放)
附件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审批表.docx
附件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4请至学工网下载)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