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亚德客国际集团董事长王世忠先生在我院设立了“亚德客有美助学金”。从2011级新生开始,每学年资助我院25名贫困新生,每位同学受资助时间为四年。现将本学年该项助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格
1.我院2015级至2018级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四年制,不含专升本);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勤奋好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勤俭节约,当学年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首次申报者中,大一新生依据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量化测评分数,并参考高考成绩进行评定;其他年级学生依据学习成绩排名进行评定。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定:
(1)一学年内有两门以上(不含两门)不及格者。
(2)休学、留级、保留学籍、退学者。
(3)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处于处分期者。
(4)学生个人放弃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500元,按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750元/人。
2.资助名额:100名。各教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三、评定要求
1.各教学院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定工作。
(1)对于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的评定应维持上一学年评定名单不变,若出现不符合资助资格的申请者,只能在同年级中进行替换,且辅导员需对新旧两名学生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对于2018级新生,各教学院系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量化测评分数(困难生量化测评自评分数可由院系账号从福建助学APP系统中导出查看)、参考高考成绩和在校表现情况后确定推荐人选。
2.申请学生需向所在院教学院系提出申请。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手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书》(要求与《审批表》相同),二年级及以上申请人还应附上成绩单(一式两份,加盖教学院系公章)。所有材料一律使用回形针装订。
3.各教学院系收齐材料后开展评审,确定人选后,在本教学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1月12日前将本教学院系学生申请材料、公示材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汇总表》(书面和电子档)交至学工部。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审批表
附件2:“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书
附件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2018-2019学年亚德客有美助学金评选通知附件.zip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