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结束,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2017-2018学年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特别困难4000元/年/人,困难2500元/年/人。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请各教学院系根据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组织相关学生按规范要求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辅导员审核学生填写情况,特别是“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必须与困难生认定等级一致。
3.各教学院系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并于11月23日前将《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复印件)交学工部郭进文处。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复核,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