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7-2018学年“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的通知
2017-11-13  点击:

各教学院系: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亚德客国际集团董事长王世忠先生在我院设立了“亚德客有美助学金”。从2011级新生开始,每学年资助我院25名贫困新生,每位同学受资助时间为四年。现将本学年该项助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格

1.我院2014级至2017级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四年制,不含专升本);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合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并依据《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诚毅学综〔2017〕8号文)认定程序,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生受资助时间四年。若受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资助:

(1)当学年考试成绩有两门以上(不含两门)不及格者。

(2)当学年休学、保留学籍、退学跟班试读期间者。

(3)当学年留级者。

(4)当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60分(合格)者。

(5)当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6)当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处罚者。

(7)学生个人放弃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500元,按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750元/人。

2.资助名额:100名。如原有受助学生出现不符合资助资格的情况,则终止资助,空缺的名额从本教学院系同年级学生中补选。各教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教学院系名称

2014

2015

2016

2017

经 济 系

4

4

4

3

人文科学系

4

4

4

4

体育与艺术系

2

2

2

3

机械(食品)工程系

3

3

3

2

信息工程系

4

4

4

6

商 船 系

2

2

2

2

管 理 系

4

4

4

3

中 软 学 院

2

2

2

2

合 计

25

25

25

25

三、评定要求

1.各教学院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定工作。对于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的评定应维持上一学年评定名单不变,若出现不符合资助资格的申请者,只能在同年级中进行替换,且辅导员需对新旧两名学生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对于2017级新生,各教学院系应广泛听取意见,审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校表现和高考成绩后确定推荐人选。

2.申请学生需向所在院教学院系提出申请。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手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书》(要求与《审批表》相同),二年级及以上申请人还应附上成绩单(一式两份,加盖教学院系公章)。所有材料一律使用回形针装订。

3.各教学院系收齐材料后开展评审,确定人选后,在本教学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于11月20日前将本教学院系学生申请材料、公示材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汇总表》(书面和电子档)交至学工部。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审批表》

附件2:《“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书》

附件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 2017-2018学年亚德客有美助学金.zip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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